楊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中藥材提取物進入飼料替抗新品種審批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制定《飼料原料目錄》中天然植物為原料的新飼料添加劑注冊簡化規則
自去年我部發布公告,決定停止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明確退出除中藥外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后,飼料和養殖行業對替代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為適應行業需求,我部改革和完善了新飼料添加劑產品審批制度。2019年,發布了農業農村部第226號和第227號公告,對天然植物為原料的提取物申報新飼料添加劑,適度放寬了分析檢測和評價材料要求。
鑒于天然植物提取物成分復雜、組分分離難度大,有效組分不能以單一化學式描述或不能被完全鑒定,我部在新飼料添加劑申報材料要求中,明確植物提取物只需給出特征主成分或類組分及其含量即可,對于有效組分外的其他成分,只需明確組分類別,可不提供具體組分含量。同時,對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材料,明確國內外權威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權威刊物公開發表的文獻等資料,均可作為評價產品有效性、安全性的依據,通過數據資源共享減少申請人的研發投入,縮短產品研發周期。下一步,我部將按照新的產品審批制度規定,對天然植物提取物類新飼料添加劑的申報予以重點關注,加快相關新產品審批進度。
二、關于新設專項資金
近年來,中央財政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專門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等支持各地農業產業發展。相關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中央財政將資金切塊下達到省,由各省在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統籌安排資金用于指導性任務。同時,各級財政部門已經在相關領域設立了較多數量的產業引導基金,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關于您提出的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天然植物源飼用替抗產品開發的建議,財政部認為,為避免資金設立碎片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宜再重復設立專項資金??捎上嚓P省份立足現有渠道統籌研究予以支持,同時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基金并規范運營。